试用期要缴社保吗?没缴能补缴吗?

发布时间:2024-11-29 17:17:25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这是具有法律强制规定

即使在试用期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不能不缴纳社保哦!

试用期结束后与单位签订合同缴纳社保,试用期期间社保还能补缴吗?

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可依法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试用期能不签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试用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微信号:rsbzw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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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才5人,医院先后全职引进外籍专家11人。 2016年经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查,认定我院为四川省护士规范化培训基地,可同时开展院内培训、委培和社会化招收。为了满足院校毕业后护士继续教育和职业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我院丰富的护理教育资源,现启动我院2025级护士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招收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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