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简介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门头沟医院(简称“北京同仁门头沟医院”),是市委市政府全局谋划,市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门头沟区委区政府高位统筹,经门头沟区政府与北京同仁医院精诚合作,由同仁医院全面托管门头沟区医院,为建设新时代门头沟区域医疗中心而组建的综合医疗机构,于2024年1月正式揭牌运营。北京同仁门头沟医院,依托“同仁”这一医疗金字招牌和具有70年历史的门头沟区医院文化底蕴,通过技术输入、专家带动、人才引进、专业交流、管理创新、运营改进等措施,充分整合优质资源,发挥双方优势互补,全力建设京西地区高水平大型综合医院。北京同仁医院门头沟医院120急救中心是北京市急救中心门头沟区分中心,承担着门头沟区和京西地区的医疗紧急救援保障任务,在区域民生健康和社会应急保障发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新时代新作为,新征程新展望,新机遇新期待,新模式新发展。北京同仁门头沟医院未来可期,期待各界优秀人才加入,您一定能在这里筑梦扬帆,成就新的人生梦想和价值。二、招聘基本条件1.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和自身专业,志愿在公立医院从事医疗服务工作。2.遵纪守法,敬业忠诚,廉洁自律,品行端正。3.有高度的责任心、仁爱心、慎独心、奉献心,服务意识和以病人为中心的工作理念。4.热爱工作,忠于岗位,遵规守纪,能够长期在本医院履职,服从医院工作安排。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三、招聘岗位专业要求1.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执业定期考核合格;2.具有急救医疗上岗资质,有院前急救工作经验者优先。四、招聘程序招聘工作坚持自愿报名、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基本原则,实行考试(专业知识考试和专业操作考试)和面试成绩相结合的评价规则。(一)报名要求:报名人需提交以下材料(均要求电子版):1.应聘报名表(本公告附件下载);2.个人求职简历(后附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专业技术资格扫描件)。经面试合格拟录取的人员,招聘考察时均审核前述材料原件。(二)报名方式:应聘报名材料,请通过电子邮箱发送,邮件标题和材料名称和请分别按“姓名-应聘岗位”和“姓名-应聘岗位-报名表/求职简历”的格式命名。报名联系方式:电话:69843251转212(宁老师)电子邮箱:mtgqyyrsk212@163.com(三)招聘考核考察:采取专业考试、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综合审查的形式,对应聘者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综合素质、政治思想和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五、录取和聘用管理(一)录取要求经招聘考核考察合格的人员,予以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二)聘用管理经录取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管理,与医院直接签订合同,根据合同期限和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六、待遇和福利1.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工资体系发放工资。2.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根据医院规定和工作考核结果,享受同类同级人员绩效奖金、年度绩效等。4.按照医院编制内职工标准发放就餐补助。5.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6.可以加入医院工会会员和享受工会福利(定期体检、节日慰问品等工会福利待遇)。7.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北京市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合格可进入事业编制。8.按照医院规定享受其他福利待遇。温馨提示请广大考生仔细研读本公告,提高电话咨询效率。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周一到周五9:00-11:30,13:30-17:00。附件:北京同仁医院门头沟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该岗位招聘满之前此公告长期持续有效】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门头沟医院2024年12月11日
发布时间:2024-12-13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5年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352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5年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uzhou.gov.cn)、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uzhou.gov.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1日及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具有相应学位。 7.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 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8.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9.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10.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某个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该岗位报名。未开考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5年6月30日。招聘单位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1.报考苏州市立医院的应聘人员,请登录网址https://rs.smh.cc:44333/zp.html#/进行报名。 2.报考其他单位的应聘人员,请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连同应聘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报名邮箱见附件1),标题统一为:“博士报名(招聘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手机号码)”。 (二)报名确认 1.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初审并与应聘人员回复确认。 2.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3.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考核前将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考核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核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考核方式及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专业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 1.考核时间、地点、形式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2.考核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2025年毕业生另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境外学历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3.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4.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核成绩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考核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uzhou.gov.cn)、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uzho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聘用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聘用人员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所在单位可推荐申报各类人才工程。在苏州市工作期间,根据所在单位引才奖励规定和所在地相关人才政策,可申请享受住房补贴等待遇。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相关电话(区号051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1.苏州市立医院 62362511、62362589 623625802.苏州市中医医院 67872523 678724203.西苑医院苏州医院 67872423 678724204.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87806026 878060295.苏州市广济医院 65792044 653330516.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8265568 682623717.苏州市中心血站 80696820 80696800 8.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 58987102 582231039.常熟市卫生健康委 52308542 5230851010.太仓市卫生健康委 53890607、53520153 5353114211.昆山市卫生健康委 55211705 5737993912.吴江区卫生健康委 63160070 6316005513.吴中区卫生健康委 65625473 6525235114.相城区卫生健康委 85182661 8518261515.高新区(虎丘区)社会事业局 68750833 6875087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九、本《公告》由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0512-65223179。 附件:1.2025年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简介表.xlsx 2.2025年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11日
发布时间:2024-12-12
国家卫生健康委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内外资卫生健康项目资金监管、国际卫生健康项目管理与实施等职责。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学历学位条件和身体条件。3.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二)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二、招聘程序(一)报名。1.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2月20日。2.报名方法:应聘人员规范填写《应聘报名表》和《应聘信息简表》(详见附件2-3),将上述文件和必要的补充材料发送至zhaopin@cpsmnhc.cn,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文件材料依次进行编号命名,如“应聘+岗位+姓名01”“应聘+岗位+姓名02”。3.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材料。凡未按要求提交文件者、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二)资格审查。定期按照岗位要求及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后电话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三)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考试安排另行电话通知。1.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5的,按照实际人数参加面试。2.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实习人选。(四)实习。实习人选在中心开展实地工作,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通过实习确认考察人选。(五)考察和体检。实习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合格后统一安排体检。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或实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人员空缺的,经研究可视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安排递补,或不再递补并停止招聘。(六)公示。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国家卫生健康委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七)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聘用手续。(八)待遇。1.工资待遇:参照与编制内人员“同工同酬”原则,按照国家和本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2.八险一金:正常五险一金外增加补充医疗保险、意外保险及未成年子女补充医疗保险。3.福利待遇:单位食堂、节日补贴、年终奖励等。三、联系方式联系人:宋老师咨询邮箱:zhaopin@cpsmnhc.cn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街道知春路14号 附件:1.招聘岗位要求 2.应聘报名表 3.应聘信息简表
发布时间:2024-12-06
中国医学科学院成立于1956年,北京协和医学院成立于1917年,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自1957年起实行院校合一的管理体制,是我国最高医学研究机构和最高医学教育机构。院校始终牢记初心使命,以引领我国医学科技教育发展和维护人民健康为己任,教育人才辈出,科研硕果累累,医疗领衔行业,为我国现代科学医学体系的建立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院校已发展成为拥有21个研究所、6家附属医院、10所学院、105个院外研发机构,集医教研产为一体的国家级综合性医学科学研究机构。院校官网:https://www.pumc.edu.cn“协”手同行,“和”心筑梦。诚邀广大优秀学子加入我们!一、招聘条件应聘人员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三)若应聘人员为国内高校毕业生,应为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5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等),且于2025年8月前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若应聘人员为海外或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应为京内生源,并于2025年8月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且学位取得时间不超过一年。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四)京内生源毕业生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京外生源毕业生应符合北京市相关落户政策。(五)英语水平良好,大学英语六级450分及以上,或通过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或雅思6.0及以上、托福85分及以上代替。(六)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学习能力、适应能力,团队合作精神佳,责任意识强。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文字材料撰写能力及工作执行力强。(七)身心健康,具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八)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获得奖学金、荣誉称号者优先。(九)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需求 本次计划招聘管理岗15-30名高校毕业生。岗位编号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学历专业(含专业代码)生源类型工作地点及其他要求1管理岗12-3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10医学京内生源2管理岗22-3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0710生物学类、生物科学类、生物医学工程类京内生源3管理岗32-3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0401教育学类、045101教育管理、045114现代教育技术、078401教育技术学、045116心理健康教育京内生源4管理岗42-3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1202工商管理类、1204公共管理类、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0302政治学类、0712科学技术史类、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类京内生源5管理岗51-2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财务会计类、财政税务类、120201会计学、1253会计、1202财务管理、1202审计学、1257审计京内生源6管理岗61-2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0301法学类、0351法律京内生源7管理岗71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1205信息资源管理、1255图书情报、文献、文化遗产、文物保护、中国近现代史、0712科学技术史类京内生源政治面貌:中共党员。8管理岗81-3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10医学京外生源9管理岗91-2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0710生物学类、生物科学类、生物医学工程类京外生源10管理岗101-6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0401教育学类、045101教育管理、045114现代教育技术、078401教育技术学、045116心理健康教育、1202工商管理类、1204公共管理类、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0302政治学类、0712科学技术史类、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类、财务会计类、财政税务类、120201会计学、1253会计、1202财务管理、1202审计学、1257审计、0301法学类、0351法律京外生源政治面貌:中共党员。11信息化建设岗1-2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类、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类、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类、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0835软件工程类、0854电子信息类、生物医学工程类、医学信息学、情报学、0839网络空间安全、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大数据管理、045114现代教育技术生源不限 注:本人最高学历对应专业需符合专业要求。岗位所列专业代码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9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我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三、招聘程序(一)网上报名请于2024年12月29日24:00前登录院校人才招聘网站报名,网址:https://job.pumc.edu.cn/job/index.html#/?companyCode=1000。注册选择“应届毕业生”,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身份证(需正反面);2.户口本首页、本人页;3.本人符合英语水平要求的最高一项成绩证明;4.高等院校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在读学历学位上传学信网证明材料代替;5.在校学习成绩有关证明;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通过招聘网站系统、短信等方式通知本人下一步考试安排,未通过者不再进行通知。(三)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按管理综合占70%,英语占30%比例计算成绩,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超过1:6且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初面人选(末位同分的均进入面试),比例不足1:3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列入面试人选。根据初面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终面人选(末位同分的均进入面试),比例不足1:3的,按照实际应聘人数参加终面,比例不足1:2的岗位取消招聘。初面和终面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列入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笔试成绩占30%、终面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进行排序。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四)体检和考察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实施,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机构进行体检。如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五)公示和聘用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经院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四、注意事项(一)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如填报信息与事实不符,院校有权取消应聘者考试和录用资格。(二)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联系人及咨询电话:熊老师 冯老师010-65105927 010-65105673填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宋老师 010-65105552 中国医学科学院 北京协和医学院 2024年11月28日
发布时间:2024-12-06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以下简称“信息所”) 是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下属研究机构之一,实行研究所、图书馆一体化发展。信息所是国家级医学信息研究、医学信息资源保障与服务机构,行使国家医学图书馆的职能,是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医学分中心、世界卫生组织卫生与生物医学信息合作中心,承担医学信息资源建设与知识服务、医学信息研究、医学科技情报与战略研究、卫生政策研究和信息传播等任务。自成立以来,信息所为中国的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和医学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了重要决策支持和信息支撑。信息所官网:https://www.imicams.ac.cn/。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技术支持岗工作人员3名。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一)招聘对象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学生集体户)的社会人员或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且于2025年3月31日前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截至报名截止时间,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2)被开除党籍、公职的;(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6)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二)报名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工作技能以及良好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4.具有创新和探索精神,责任意识强,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文字材料撰写能力及工作执行力;5.具有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二、招聘岗位及要求序号岗位名称及人数专业要求岗位职责其他条件1技术支持岗-1(2人)08工学1.针对智能医学知识工程相关领域的关键科学问题、核心技术与转化应用,开展前沿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2.申报并组织开展相关领域课题研究,参与教材、著作、咨询报告编写;3.参与相关领域学术交流活动及其他智能医学知识工程与决策实验室工作。 1.博士研究生学历;2.熟练掌握数据库、数据挖掘、自然语言处理、机器学习、大语言模型等技术;3.具有智能医学知识工程技术研发应用等相关工作经历。2技术支持岗-2(1人)10医学、12管理学、02经济学、05文学1.开展卫生资源配置与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建设等领域政策、标准、技术、工具研究和综合评价;2.参与国家和地方相关领域建设规划与重大工程项目等的前期研究;3.参与相关领域论文、教材、著作、咨询报告编写;4.参与相关领域学术交流活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2.具有卫生资源配置与区域卫生规划、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经历。注:本人最高学历对应专业需符合专业要求。岗位所列专业代码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我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三、招聘程序(一)简历投递请应聘者于12月20日前将应聘登记表(见附件)、个人简历、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hr@imicams.ac.cn,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学历、专业及应聘岗位。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3.高等院校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博士后证书或设站单位出具的博士后在站证明;4.任职文件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5.其他证明材料。(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予以电话通知,未通过者不再通知。(三)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不足1:3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按照实际应聘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列入面试人选。(四)体检和考察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组织体检和考察,实行等额考察。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体检不合格的或未通过考察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入围人员,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处安排实习考察。(五)公示和聘用根据面试结果、体检、考察情况,经所馆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四、薪酬待遇按照国家和我单位有关规定,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条件者可参与院校准聘长聘系列教职聘任,享受准聘长聘系列教职薪酬和福利待遇。五、注意事项(一)报考人员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如与事实不符,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面试和录用资格。(二)未尽事宜可咨询人力资源处。 联 系 人:王老师 刘老师联系电话:010-52328631 010-52328630 附件:信息所应聘登记表.docx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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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国家高端智库建设,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二、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二)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三)热爱卫生健康和人口发展事业。(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沟通表达能力。(五)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和技能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六)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需取得学历和学位,应聘人员以已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且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七)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八)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博士后出站人员需符合留京落户有关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2.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对象;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还在禁考期的人员。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三、招聘岗位本次招聘岗位共计4个。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编制内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各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及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5日24:00,将报名表和证明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cpdrc202410@126.com。(邮件主题:报考岗位名称+姓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一人报考多个岗位的,均视为无效。报名材料填报要求: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填写《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的PDF扫描件:(1)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扫描件;(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本人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4)博士后在站人员,须于2024年底前出站,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专业技术职称、奖励证书、科研成果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6)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等能够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7)本人自愿提交的其他材料。(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计划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并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三)笔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基本素质以及从事应聘岗位工作所需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等。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四)资格复审及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的高低,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5的比例(第5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确定面试人选,不足的按实际人数。面试当天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进行核验;并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用于资格复审,包括大学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外语或其他相关成绩证书、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验后当场交还考生。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我单位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与面试成绩60%之和。(五)研究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岗位以1:1的比例研究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六)体检和考察进入体检环节人选,由我单位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方式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背景调查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情况。不符合要求或涉嫌弄虚作假或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况,不予聘用。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人选空缺的,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人选,或减少、取消相关岗位招聘。如果递补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七)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等,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八)公示 在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网站,对拟聘人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后,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应聘的,不再进行递补。(九)试用期和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并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为我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按照国家和我单位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五、有关事项(一)必要时将对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三)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招聘纪律。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的,任一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四)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联系不畅造成无法联系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六、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10-62128535附件: 1.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编制内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一览表.docx 2.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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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院简介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门头沟医院(简称“北京同仁门头沟医院”),是市委市政府全局谋划,市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门头沟区委区政府高位统筹,经门头沟区政府与北京同仁医院精诚合作,由同仁医院全面托管门头沟区医院,为建设新时代门头沟区域医疗中心而组建的综合医疗机构,于2024年1月正式揭牌运营。北京同仁门头沟医院,依托“同仁”这一医疗金字招牌和具有73年历史的门头沟区医院文化底蕴,通过技术输入、专家带动、人才引进、专业交流、管理创新、运营改进等措施,充分整合优质资源,发挥双方优势互补,全力建设京西地区高水平大型综合医院。新时代新作为,新征程新展望,新机遇新期待,新模式新发展。北京同仁门头沟医院未来可期,期待各界优秀人才加入,您一定能在这里筑梦扬帆,成就新的人生梦想和价值。二、招聘基本条件1.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和自身专业,志愿在公立医院从事医疗服务工作;2.遵纪守法,敬业忠诚,廉洁自律,品行端正;3.有高度的责任心、仁爱心、慎独心、奉献心,服务意识和以病人为中心的工作理念;4.热爱工作,忠于岗位,遵规守纪,能够长期在本医院履职,服从医院工作安排;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6.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者优先。三、招聘岗位专业要求1.医学检验或输血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本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3.取得输血技术资格上岗证,从事输血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者优先。四、招聘程序招聘工作坚持自愿报名、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基本原则,实行考试(专业知识考试和专业操作考试)和面试成绩相结合的评价规则。(一)报名时间和要求:截止2024年11月30日17时,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均要求电子版):1.应聘报名表(本公告附件下载);2.个人求职简历(后附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专业技术资格扫描件、输血专业岗位培训证书重要信息页扫描件)。经面试合格拟录取的人员,招聘考察时均审核前述材料原件。(二)报名方式:应聘报名材料,请通过电子邮箱发送,邮件标题和材料名称和请分别按“姓名-应聘岗位”和“姓名-应聘岗位-报名表/求职简历”的格式命名。报名联系方式:电话:69843251转212(宁老师)电子邮箱:mtgqyyrsk212@163.com(三)招聘考核考察:采取专业考试、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综合审查的形式,对应聘者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综合素质、政治思想和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五、录取和聘用管理(一)录取要求 经招聘考核考察合格的人员,予以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二)聘用管理经录取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管理,与医院直接签订合同,根据合同期限和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六、待遇和福利1.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工资体系发放工资;2.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根据医院规定和工作考核结果,享受同类同级人员绩效奖金、年度绩效等;4.按照医院编制内职工标准发放就餐补助;5.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6.可以加入医院工会会员和享受工会福利(定期体检、节日慰问品等工会福利待遇);7.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北京市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合格可进入事业编制;8.按照医院规定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温馨提示请广大考生仔细研读本公告,提高电话咨询效率。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周一到周五9:00-11:30,13:30-17:00。 附件:北京同仁医院门头沟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xlsx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门头沟医院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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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心理健康、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的防治研究,以及相关国际交流合作。根据工作需要,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公开招聘5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符合相关岗位任职条件及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或博士后出站人员。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卫生健康、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工作。 (四)无违法违纪等行为,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及相关事项中无作弊行为。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条件。(六)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七)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要求。(八)年龄不超过40周岁,应聘人员的任职、工作年限和年龄计算时间截至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官网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社会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2月6日24:00。 (二)报名方法:请应聘者填写《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于2024年12月6日24:00前发电子邮件至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招聘专用邮箱(ncmhcdq@126.com)。邮件标题及报名登记表文件名按照“报考岗位+姓名+学历+所学专业+联系电话”格式填写。每名报考者限报考1个岗位。(三)报考者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四)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中心将结合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对于通过资格审查者,将会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笔试,未进入笔试人员不再通知。每个岗位笔试的最低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五、考试 (一)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二)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网站(https://ncmhc.org.cn)公布,请应聘者注意查询。(三)考试仅在北京设置考点和考场。应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相关从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招聘报名表》纸质版1份。(四)笔试成绩合格(60分以上)者,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1:5的,按照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具体事宜在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五)考试不收取费用。六、考察、体检 (一)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比例为1:1。由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派员到其所在单位考察。考察包括审核档案及相关证明,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等。(二) 体检、核查个人事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三)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考察人选资格,不再递补。(四)根据考察、体检,确定拟聘人员。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取消该岗位招聘。七、公示、聘用及相关要求(一)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将按规定在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为7个工作日。(二)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三)招聘公告由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10-64413253) 附件1: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社会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docx 附件2: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2024年11月19日
发布时间: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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