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老专家服务基层健康行动项目2023年度退休专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31 11:00:00

国家卫生健康委委属委管医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管)医院,各有关医院:

根据《关于印发老专家服务基层健康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1〕39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老专家服务基层健康行动实施工作,现请你院配合做好老专家的组织和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动范围和所需专业

(一)行动范围

2023年度,“老专家服务基层健康行动”受援地为辽宁省、吉林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贵州省、云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九个试点省份的县域医共体和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二)行动时间

2023年度“老专家服务基层健康行动”时间为2023年8月至2024年3月。

(三)申报专业

根据行动范围各省申报的专业需求,2023年度需求专业主要是中医内科、中西医结合内科、中医针灸、康复医学、心血管内科学等(详见附件1)。

二、老专家申报原则和申报资格

(一)申报原则

老专家申报按照自愿原则,在提出援助需求的省份和机构名单范围内自主选择援助地点和机构。

(二)申报资格

老专家年龄要求在70周岁(含)以下(身体情况较好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已退休,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临床经验丰富,业务精良、医德高尚、爱岗敬业、身体健康、甘于奉献。

三、老专家遴选程序

(一)医院组织动员本院退休老专家按需求填写专家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2),并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下属卫人就业网的“老专家服务基层健康行动信息服务平台”录入老专家信息并申报;

(二)老专家服务基层健康行动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及初步遴选;

(三)项目办根据需求和申报志愿,按照专业相符、就近优先、年龄优先等原则进行匹配,提出匹配方案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审定;

(四)匹配方案审批通过后,项目办通知受援机构与匹配的老专家联系,协商服务起始时间等具体事宜;

(五)受援机构与老专家签订服务协议;

(六)老专家上岗服务。

四、服务要求和保障条件

(一)主要工作内容

老专家在受援机构以日常门诊、临床教学、课题研究、科室建设指导为主,短期授课、远程会诊、学术讲座(报告)为辅,采取传、帮、带等方式,提高受援机构诊疗和科研水平。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提高基层地区中医药服务能力。

老专家每个支援周期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每周门诊教学时间不少于4次(每次半天),参与指导1项课题研究,组织开展若干学术讲座、手术示教等活动。

(二)服务时间

按照自愿灵活原则,老专家可在2023年度行动时间范围内与受援机构协商确定具体起始、结束时间。

(三)服务地点

老专家可在行动范围内,自行选择3个意向服务机构,在服从调剂的原则下,尽可能安排在第一志愿服务机构。

(四)待遇保障

1.老专家援助期间与派出医院的人事关系和退休待遇不变。

2.受援机构所在省卫生健康委协调解决老专家跨地区行医资格问题,确保老专家合法合规开展各项医疗服务活动。

3.受援机构根据自身财政状况和当地收入水平,给予老专家一定的薪酬补助。因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薪酬补助待遇略有区别。

4.在受援机构开展学术讲座、报告等劳务费或咨询费参照受援机构内部标准执行。

5.受援机构或所在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供服务期间的食宿费、岗前培训费、派出地往返交通差旅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必要的商业医疗保险费等保障性经费。

6.受援机构所在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当地情况合理安排老专家业余休养活动。

7.派出医院应提供老专家派出前一年内的体检报告。

五、老专家网上报名

(一)老专家网上报名工作,由派出医院指派院内部门专人负责,在卫人就业网(www.weirenjob.com)“老专家服务基层健康行动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第一次在平台填报信息的医院可与项目办联系用户名和密码。老专家服务基层健康行动信息服务平台操作指南可在网站自行下载。

(二)已经在平台注册过的老专家,医院需要重新选择意向受援机构和服务时间,并上传新的体检表。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医院应在医院离退休人群中广泛宣传,将老专家服务基层健康行动的精神传达到每一位退休老专家,积极动员老专家申报,倡导老有所为的退休生活模式。

(二)各医院在动员老专家报名过程中,如果老专家专业和本次印发的需求专业不符合,也可先为其注册并填写《老专家服务基层健康行动项目专家信息采集表》,项目办根据情况再次组织受援机构申报需求。此外,在医、药、护、技等岗位具备丰富经验的退休医务人员以及行政管理人员均可报名,相关资格根据需要可适当放宽。

(三)各医院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相关联络工作,于2023年8月15日前完成今年首批老专家网上报名工作,并将“联络员信息表”(详见附件3)发给项目办,后续有老专家申请报名参加行动的,可以直接与项目办联系。

项目办联系人及电话:

郑  宁:13811645019(微信同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联系人及电话:

孙丽娜:010-62030531

 

附件:1.老专家服务基层健康行动项目2023年度受援机构需求表.pdf

附件:2.老专家服务基层健康行动项目专家信息采集表.docx

附件:3.联络员信息表.docx

附件:4.关于印发老专家服务基层健康行动方案的通知.pdf


 

       

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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