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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预防医学会是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领域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国性学术团体,是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的直属联系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一、招聘岗位及人数科普信息部工作人员1人。二、岗位职责及应聘条件(一)岗位职责1.负责策划科普、宣传及相关活动,撰写活动方案,参与设计相关宣传材料;2.负责有关科普项目申报、组织实施,以及有关沟通和协调工作;3.负责学会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新媒体平台的内容创作、生产加工、信息发布,以及有关活动视频的录制、剪辑等工作;4.参与学会对外宣传工作,建立维护与相关媒体的合作关系,保障信息发布畅通;5.负责部门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应聘条件1.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医学或新闻传播、中文、历史、哲学等相关专业;2.文字功底深厚,写作能力强、具有活动策划和协调沟通能力; 3.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4.热爱健康科普宣传及新媒体有关工作,熟悉健康科普有关热点问题和最新进展;5.具有健康科普、媒体宣传、新媒体运营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三、不予聘用情况(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四、招聘流程及待遇(一)自愿报名,经过笔试和面试后择优录取。(二)试用期及工资待遇按照学会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以上职位为聘用合同制,不解决事业编制及户籍关系。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1月26日前将个人简历、应聘人员信息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及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邮件标题请标注姓名+申请职位。通过初审的人员,将另行通知笔试及面试。联系单位:中华预防医学会 综合协调部联 系 人:于 杰,联系电话:010-84039879电子邮箱:cpma_rszp@126.com 附件:_应聘人员信息表(空).xls.xls 中华预防医学会2024年11月8日
    发布时间:2024-11-08
  • 一、招聘单位 全国医学教育发展中心 二、招聘岗位 项目技术支持、项目管理 三、招聘人数 项目技术支持2人,项目管理1人 四、招聘范围 校内外公开招聘 五、岗位职责 1.项目技术支持: (1)医学教育数智资源建设; (2)数据管理及分析; (3)其他项目协调与管理工作。 2.项目管理: (1)专家学会事务组织协调; (2)其他协调与管理工作。 六、应聘条件 1.项目技术支持: (1)硕士及以上学历; (2)统计学、流行病、教育技术、医学教育等教育背景,具备一定统计、数据分析与管理能力; (3)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基础医学等医学背景,了解医学生的基本培养过程。 2.项目管理: (1)硕士及以上学历; (2)医学、教育学相关专业背景,具有较好的项目管理、公文书写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英语特长者优先。 七、岗位待遇 薪酬面议,全职工作岗位,试用期1-2个月。 执行北京大学医学部劳务派遣制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提供住宿。 八、应聘程序 1.有应聘意向者,请将应聘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medu@bjmu.edu.cn,并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 2.初筛合格进入面试的申请人将通过邮件或者电话通知,未通过者恕不另行通知。 九、应聘材料 1.《应聘登记表》; 2.个人简历(含个人介绍、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其它附加材料。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10-82805509;电子邮箱:medu@bjmu.edu.cn 十一、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5日 十二、截止日期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应聘登记表.doc
    发布时间:2024-11-08
  • 为满足医院发展的人员需求,拟招聘院编合同制(非事业编)工作人员1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1月1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六)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七)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省肿瘤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院编合同制(非事业编)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第二批)》。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考核方式,护理部岗位面试前增加实践操作环节。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省肿瘤医院官网(www.lnszl.com)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10:00-11月19日中午12:00。 报名方式: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信息请关注辽宁省肿瘤医院官网(www.lnszl.com)。 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1.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准确、完整填写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等信息,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岗位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提交后,报名资料将不允许修改。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网上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如实上传身份证、大专及以上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扫描件。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我院将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在报名时限内,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可以补充本人报名资料,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再次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成功报名应聘人员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达不到2:1的,将相应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相关知识。笔试总成绩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科目详见《辽宁省肿瘤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院编合同制(非事业编)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第二批)》。 2.笔试形式:笔试采取人机对话考试形式。  3.笔试日期:2024年12月7日,具体要求将通过辽宁省肿瘤医院官网(www.lnszl.com)发布。请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考试形式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时,应聘人员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经监考人员当场核对无误后统一收存,不再退回应聘人员。  4.成绩发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等通知将通过辽宁省肿瘤医院官网(www.lnszl.com)发布。(四)实践操作 按照招聘计划与实践操作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实践操作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实践操作;最后一名实践操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实践操作。实践操作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实践操作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若实践操作人员已公布,递补实践操作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实践操作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实践操作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践操作人选。 护理岗实践操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护理相关技能操作及现场应变能力,技能操作项目依据《基础护理学》。手术室岗实践操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手术室相关技能操作及现场应变能力,手术室技能操作项目依据《手术室护理实践指南》。实践操作相关事宜和实践操作人员名单将在辽宁省肿瘤医院官网(www.lnszl.com)公布。请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实践操作时间及地点,打印实践操作准考证。实践操作时间、地点及实践操作形式等详见实践操作准考证。实践操作时,应聘人员必须携带实践操作准考证、身份证。实践操作准考证经监考人员当场核对无误后统一收存,不再退回应聘人员。实践操作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五)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除护理部岗位外,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辽宁省肿瘤医院官网(www.lnszl.com)公布。请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登录报名系统查询面试时间及地点,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等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时,应聘人员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准考证经监考人员当场核对无误后统一收存,不再退回应聘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六)权重总成绩 除护理部岗位外,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护理部岗位,笔试、实践操作、面试成绩按5:3:2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在辽宁省肿瘤医院官网(www.lnszl.com)公布。(七)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辽宁省肿瘤医院官网(www.lnszl.com)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院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统一组织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八)考察 由我院对拟考察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九)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省肿瘤医院官网(www.lnszl.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我院为公示无疑义的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我院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院编合同制(非事业编)职工工资薪酬待遇比照事业编人员。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招聘考核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践操作、体检、考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践操作、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践操作、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报名咨询电话:024-81916966纪律监督电话:024-81916636  附件:辽宁省肿瘤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院编合同制(非事业编)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第二批).xlsx 辽宁省肿瘤医院2024年11月06日
    发布时间:2024-11-06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6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应聘人员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应聘的人员须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获得国外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不要求外语等级。(六)应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岗位的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1月1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七)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省肿瘤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第三批)》。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省肿瘤医院官网(www.lnszl.com)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上午10:00-11月19日中午12: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具体报名信息请关注辽宁省肿瘤医院官网(www.lnszl.com)。 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1.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准确、完整填写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等信息,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岗位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提交后,报名资料将不允许修改。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网上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如实上传身份证、大专及以上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扫描件。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我单位将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在报名时限内,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可以补充本人报名资料,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再次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畅通。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我单位组织实施,辽宁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监督、指导。考核采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和岗位适应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辽宁省肿瘤医院官网(www.lnszl.com)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五)考察  由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省肿瘤医院官网(www.lnszl.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招聘考核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在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辽宁省肿瘤医院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24-81916966 纪律监督电话:024-81916636  附件:辽宁省肿瘤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第三批).xlsx辽宁省肿瘤医院2024年11月06日
    发布时间:2024-11-06
  • 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的公益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派遣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中心办公室行政助理岗。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三)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卫生健康和统计信息工作。(四)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五)身心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背景、工作技能以及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要求。(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三、岗位及要求 (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二)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驾照,驾龄满3年。(三)具有医疗健康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的流程进行。(一)报名1.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1月20日。2.报名方法:请应聘者提交下列材料(扫描成PDF格式)于2024年11月20日前发电子邮件至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办公室电子邮箱:tjxxzxbgs@nhc.gov.cn,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学历+专业”。(1)《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1)本人书面签字。(2)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3)可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材料。(4)身份证、驾驶证。(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二)资格审查我中心将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将电话通知参加入围笔试人员,未入围笔试人员不再电话通知。(三)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信息另行通知。(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有应聘人员放弃则按成绩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1:5的,按照实际应聘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不足60分的,原则上不列为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五)考察和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由高到低顺序,按照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我中心到其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并查阅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体检由我中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人选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候选人空缺,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六)公示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我中心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挂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后,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的,不再进行递补。(七)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五、注意事项(一)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确保手机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二)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确定自愿退出,要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说明,以免影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凡自愿放弃考试、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的,须按照招聘单位要求书面签署《自愿放弃声明》(附件2)。(三)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未认真填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四)招聘公告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2.自愿放弃声明.docx
    发布时间:2024-10-31
  • 中华预防医学会是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领域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国性学术团体,是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的直属联系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学会学术部工作人员1名。二、岗位职责及应聘条件(一)岗位职责1.负责学会会员管理与服务工作;2.负责和参与部门相关日常事务性工作。(二)应聘条件1.本科及以上学历;2.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3.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4.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5.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富有团队合作精神,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6.有一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三、不予聘用情况(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四、招聘流程及待遇(一)自愿报名,通过面试择优录取。(二)试用期及工资待遇按照学会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以上职位为聘用合同制,不解决事业编制及户籍关系。五、报名时间及要求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1月27日前将个人简历、应聘人员信息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及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邮件标题请标注姓名+申请职位。通过初审的人员,将另行通知笔试及面试。联系单位:中华预防医学会 综合协调部联系人:于 杰,联系电话:010-84039879电子邮箱:cpma_rszp@126.com 附件:应聘人员信息表.xls中华预防医学会2024年10月29日
    发布时间:2024-10-31
  • 芜湖市第三医疗集团下芜湖市眼科医院和南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单位工作需要,经报弋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2024年度弋江区医联体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8名,详见《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下称《岗位表》。招聘公告在芜湖市眼科医院官网(http://www.mtqyy.com/main.asp)发布。因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等原因需要更改或取消的,提出更正或取消的内容和理由,将通过同一信息发布渠道发布更正公告。二、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三、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5周岁及以下为“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9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为“199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28周岁及以下为“1996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3)现役军人;(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一)网络报名报名考生将报名填写的附件以及学历、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扫描发送至邮箱1558332206@qq.com。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8:00至11月15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同时不得提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24年11月19日在我院官网公布进入资格审查环节人员名单。(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资格审查地点:芜湖市眼科医院金域蓝湾办公点二楼会议室。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材料(纸质版)清单如下:1.本人签署后的《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2.本人签署后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2张;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所提供的证书均须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现场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报考人员需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相应证明后方可减免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明;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卫生健康委批准同意的紧缺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于11月22日18:00后在医院官网公布。因岗位取消或核减同时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25日前凭缴费收据到芜湖市眼科院人事科办理退费,逾期视为放弃。(三)考试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报考岗位专业不同,专业知识测试内容相同,满分为100分。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11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领取地点:芜湖市眼科医院金域蓝湾办公点二楼人事科。笔试时间:2024年11月30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考试准考证。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知识测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2.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4年12月6日15:00前在芜湖市眼科医院官网进行公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数的3:1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12月9日下午14:00-17:00(逾期视为放弃)。面试缴费确认地点:芜湖市眼科医院金域蓝湾办公点二楼财务科。缴费确认后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面试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依据有关政策减免费用(同笔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素质、业务素质等。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3.成绩合成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总分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2024年12月18日前在芜湖市眼科医院官网进行公布。(四)体检及考察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招聘单位除外)。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五)公示和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在芜湖市眼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内容应包括拟聘单位岗位情况、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准考证号、考试最终合成成绩及名次、监督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芜湖市眼科医院纪检监察室、弋江区卫生健康委的纪检监察科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造成人选缺额的按程序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工作完成后,按规定将聘用人员情况报相关部门备案。聘用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一律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办理社会保险。五、其他相关事宜本《公告》由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咨询电话:0553-4836990(芜湖市眼科医院组织人事科)监督举报电话:0553-4836069(芜湖市眼科医院纪检监察室)或0553-4827769(弋江区卫健委纪检监察科)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应聘者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特此公告。 附件一: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二: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三:诚信承诺书.docx
    发布时间:2024-10-31
  • 芜湖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58年,是安徽省创办最早的中医院之一,素享“江南中医一枝花”的美誉。经过60余年的发展,现已成为我省具有一定规模的融中西医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等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院。先后荣获全国示范中医院、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百强中医院、省文明单位、省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省十佳中医医院、省级医德医风示范医院、省级诚信医院等荣誉称号,是芜湖市中医药集团龙头医院。医院始终坚持“名医名科名药名院”的发展方针,现设置病床1400张,职工1600余人。现有四个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骨伤科、急诊科、心病科、临床药学;七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心病科、肿瘤科、脾胃病科、脑病科、骨伤科、急诊科、针灸科;十二个市级重点专科:中医骨伤医学中心、心血管科、脾胃病科、肿瘤科、老年病科、肾内科、脑病科、肺病科、中西医结合外科、针灸科、推拿科、儿科。国家级名老中医工作室五个,省级名老中医工作室六个。现有四个国家级基地:国家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医全科医生规范化(临床)培养基地”、“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中医类别)”、国家“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医院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医院管理及医教研水平,现面向海内外诚聘医学及相关专业高层次人才:一、引进岗位1.专科PI:2名,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免疫学,遗传学,病原生物学,药物化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应用化学,有机化学,微生物学,神经生物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其他医学相关专业。2.学科带头人及技术骨干:15名,骨科、血液科、脑外科、介入科、肛肠科、乳腺外科、肝胆外科、血管外科、胸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心内科、肾内科、风湿科等临床医技相关专业。3.财务管理专家:1-2名,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等相关专业。4.信息化管理专家:1-2名,计算机类或卫生信息管理相关专业。二、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优良医德医风,恪守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医疗事业,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创新思维或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达到我院聘用要求。1.专科PI: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且第一学历为本科,有第一负责人的省级及以上的科研课题,有专科实验室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2.学科带头人及技术骨干:正高职称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达到我院的聘用要求的,可以应聘技术骨干岗位。学科带头人及技术骨干,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3.财务管理专家: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熟知财会等法规政策,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审类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40周岁。4.信息化管理专家: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熟知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或信息管理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信息化建设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三、待遇1.以上人才均提供具有竞争性的薪酬待遇和工作条件。引进人才入事业单位编制,根据市引才相关政策,协助解决子女入托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配偶的工作安置。因医院发展急需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年龄等条件可适当放宽,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协商议定。2.符合条件的人才按规定可同时享受芜湖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待遇。四、应聘方式1.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和代表性成果等材料发送至12413254@qq.com。我院对意向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另行约定时间来院面谈。我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常年开展,随时欢迎各类人才应聘。2.应邀来院面试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报销往返交通费及住宿费。3.联系方式:0553-5960730陈老师,0553-5960696任老师。4.医院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九华南路430号5.医院网址:http://www.whszyy.cn/
    发布时间: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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