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简介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门头沟医院(简称“北京同仁门头沟医院”),是市委市政府全局谋划,市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门头沟区委区政府高位统筹,经门头沟区政府与北京同仁医院精诚合作,由同仁医院全面托管门头沟区医院,为建设新时代门头沟区域医疗中心而组建的综合医疗机构,于2024年1月正式揭牌运营。北京同仁门头沟医院,依托“同仁”这一医疗金字招牌和具有73年历史的门头沟区医院文化底蕴,通过技术输入、专家带动、人才引进、专业交流、管理创新、运营改进等措施,充分整合优质资源,发挥双方优势互补,全力建设京西地区高水平大型综合医院。新时代新作为,新征程新展望,新机遇新期待,新模式新发展。北京同仁门头沟医院未来可期,期待各界优秀人才加入,您一定能在这里筑梦扬帆,成就新的人生梦想和价值。二、招聘基本条件1.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和自身专业,志愿在公立医院从事医疗服务工作;2.遵纪守法,敬业忠诚,廉洁自律,品行端正;3.有高度的责任心、仁爱心、慎独心、奉献心,服务意识和以病人为中心的工作理念;4.热爱工作,忠于岗位,遵规守纪,能够长期在本医院履职,服从医院工作安排;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6.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者优先。三、招聘岗位专业要求1.医学检验或输血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本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3.取得输血技术资格上岗证,从事输血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者优先。四、招聘程序招聘工作坚持自愿报名、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基本原则,实行考试(专业知识考试和专业操作考试)和面试成绩相结合的评价规则。(一)报名时间和要求:截止2024年11月30日17时,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均要求电子版):1.应聘报名表(本公告附件下载);2.个人求职简历(后附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专业技术资格扫描件、输血专业岗位培训证书重要信息页扫描件)。经面试合格拟录取的人员,招聘考察时均审核前述材料原件。(二)报名方式:应聘报名材料,请通过电子邮箱发送,邮件标题和材料名称和请分别按“姓名-应聘岗位”和“姓名-应聘岗位-报名表/求职简历”的格式命名。报名联系方式:电话:69843251转212(宁老师)电子邮箱:mtgqyyrsk212@163.com(三)招聘考核考察:采取专业考试、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综合审查的形式,对应聘者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综合素质、政治思想和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五、录取和聘用管理(一)录取要求 经招聘考核考察合格的人员,予以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二)聘用管理经录取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管理,与医院直接签订合同,根据合同期限和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六、待遇和福利1.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工资体系发放工资;2.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根据医院规定和工作考核结果,享受同类同级人员绩效奖金、年度绩效等;4.按照医院编制内职工标准发放就餐补助;5.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6.可以加入医院工会会员和享受工会福利(定期体检、节日慰问品等工会福利待遇);7.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北京市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合格可进入事业编制;8.按照医院规定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温馨提示请广大考生仔细研读本公告,提高电话咨询效率。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周一到周五9:00-11:30,13:30-17:00。 附件:北京同仁医院门头沟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xlsx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门头沟医院2024年11月20日
发布时间:2024-11-21
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心理健康、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的防治研究,以及相关国际交流合作。根据工作需要,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公开招聘2名内设机构正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及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二、应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卫生健康、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工作。 (四)无违法违纪等行为,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及相关事项中无作弊行为。(五)身心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条件。(六)符合五级职员专业技术任职条件,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满5年。(七)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要求。(八)应聘人员的任职、工作年限和年龄计算时间截至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官方网站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三、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内设机构正职(五级职员)2名,岗位为政策研究部处长,精神障碍防治部处长。详见《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内设机构正职需求计划表》(附件1)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2月6日24:00。 (二)报名方法:请应聘者填写《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于2024年12月6日24:00前发电子邮件至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招聘专用邮箱(ncmhcdq@126.com)。邮件标题及报名登记表文件名按照“报考岗位+姓名+学历+所学专业+联系电话”格式填写。每名报考者限报考1个岗位。(三)报考者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四)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中心将结合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对于通过资格审查者,将会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笔试,未进入笔试人员不再通知。每个岗位笔试的最低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五、考试 (一)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二)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官方网站(https://ncmhc.org.cn)公布,请应聘者注意查询。(三)考试仅在北京设置考点和考场。应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相关从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招聘报名表》纸质版1份。(四)笔试成绩合格(60分以上)者,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1:5的,按照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具体事宜在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五)考试不收取费用。六、考察、体检 (一)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比例为1:1。由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派员到其所在单位考察。考察包括审核档案及相关证明,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等。(二)体检、核查个人事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三)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考察人选资格,不再递补。(四)根据考察、体检,确定拟聘人员。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取消该岗位招聘。七、公示、聘用及相关要求(一)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将按规定在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官方网站、卫人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为7个工作日。(二)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三)招聘公告由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10-64413253) 附件1: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内设机构正职需求计划表docx 附件2: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2024年11月19日
发布时间:2024-11-19
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心理健康、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的防治研究,以及相关国际交流合作。根据工作需要,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公开招聘5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符合相关岗位任职条件及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或博士后出站人员。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卫生健康、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工作。 (四)无违法违纪等行为,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及相关事项中无作弊行为。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条件。(六)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七)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要求。(八)年龄不超过40周岁,应聘人员的任职、工作年限和年龄计算时间截至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官网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社会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2月6日24:00。 (二)报名方法:请应聘者填写《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于2024年12月6日24:00前发电子邮件至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招聘专用邮箱(ncmhcdq@126.com)。邮件标题及报名登记表文件名按照“报考岗位+姓名+学历+所学专业+联系电话”格式填写。每名报考者限报考1个岗位。(三)报考者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四)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中心将结合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对于通过资格审查者,将会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笔试,未进入笔试人员不再通知。每个岗位笔试的最低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五、考试 (一)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二)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网站(https://ncmhc.org.cn)公布,请应聘者注意查询。(三)考试仅在北京设置考点和考场。应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相关从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招聘报名表》纸质版1份。(四)笔试成绩合格(60分以上)者,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1:5的,按照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具体事宜在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五)考试不收取费用。六、考察、体检 (一)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比例为1:1。由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派员到其所在单位考察。考察包括审核档案及相关证明,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等。(二) 体检、核查个人事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三)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考察人选资格,不再递补。(四)根据考察、体检,确定拟聘人员。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取消该岗位招聘。七、公示、聘用及相关要求(一)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将按规定在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为7个工作日。(二)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三)招聘公告由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10-64413253) 附件1: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社会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docx 附件2: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2024年11月19日
发布时间:2024-11-19
医院简介:宁波市第二医院始建于1843年,迄今已逾180年历史,是国内最早建立的西医医院之一。医院是浙江省首批17家通过第四周期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的医院之一,在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连续5年进入全国百强、获A+评级,连续3年排名宁波市第一,最新排名全国第36位。医院现有院区2个,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6.5万平方米,核定床位2100张。2021年启动市十四五重大建设项目新建医疗综合大楼,项目建筑面积21.18万平方米,总投资15.12亿元,2025年建成后医院可开放床位将增至4000张。 博士后应聘条件:1.招收类型:规培博士后和学科博士后;2.招收专业:临床或基础医学3.身体健康,热爱科研工作,具备良好的学术背景,有较强的独立研究和科研能力;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已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5.具备良好的英文阅读、交流及写作能力,良好的团队协作与沟通协调能力。 博士应聘条件: 1.学历要求:研究生学历且博士学位 2.工作经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对博士研究生、拥有正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学历(学位)可放宽至本科(学士)。临床岗位要求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博士后人才政策:1.临床型博士后(博士后并轨规培):税前年薪制43万/年、科研型博士后:税前年薪制45万/年;2.缴纳五险一金、工会福利、提供人才公寓或2000元/月租房补贴;3.科研启动经费15万/人,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博士后项目资助给予1:1配套;在站期间额外获得的科研成果,按医院政策另予奖励;4.40周岁以下的世界排名前200高校博士毕业生,在甬累计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无房的,给予10万元生活补助;5.出站留甬补贴60万元;6.优秀博士后留院认定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 博士人才政策: 1.应届博士入职前3年给予年薪制;提供2年人才公寓或租房补贴; 2.博士享受宁波市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35万;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及科研条件,科研成果按医院科教奖励办法奖励; 4.入职3年内以本单位第一申请人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或入职5年内以本单位第一申请人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立项,医院另予重奖。 报名方式: 联系电话:0574—83870621 博士招收专业: (1)乳腺外科学、肛肠外科学、神经外科学、普外科学、心胸外科学、血管外科学、泌尿外科学、妇产科学、骨外科学、烧伤外科学、口腔医学、耳鼻咽喉科学、眼科学、老年病学、消化内科学、心血管内科学、呼吸内科学、肾脏病学、肿瘤学、神经病学、风湿免疫学、感染病学、全科医学、麻醉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皮肤病与性病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内科学等临床专业; (2)超声医学、放射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等专业; (3)护理学专业;宁波市第二医院2024年博士后科研人员招聘专业及研究方向.xlsx
发布时间:2024-11-1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为国家药监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和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技术审评、医疗器械审评相关研究、相关业务咨询服务与学术交流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二、招聘范围(一)2024年全国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部队院校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生)。(二)社会在职人员。有关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要求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2024年度下半年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三、招聘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三)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或技能条件。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应聘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五)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六)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即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的,即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七)应届毕业生要求应为在校期间非在职,2024年12月底前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八)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考: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等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3.曾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各类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处于禁考期的;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四、招聘程序(一)报名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12时。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下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2024年度下半年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附件2)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2024年度下半年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recruitbw@cmde.org.cn。邮件标题和报名表电子版统一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专业”。3.报名材料: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信网查询截图)、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如有)。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的相关工作证明;报考有工作年限要求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符合岗位工作年限要求的相关证明。请将上述材料扫描成一个文件,作为邮件附件一并提交。(二)资格审查我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我单位网站(https://www.cmde.org.cn)公告,并以邮件、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参加笔试。开考比例(即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为5: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研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具体情况将在我单位网站进行公布。(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其中:审评岗、综合业务岗测试通用知识、医疗器械监管专业知识、英语;行政管理岗测试通用知识、材料分析与写作、英语;信息管理岗测试通用知识、信息管理专业知识、英语。笔试前组织现场资格复核,对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核。通过现场资格复核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2.面试根据笔试合格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笔试合格者的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到场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以实际到场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及专业知识。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具体工作安排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我单位网站公告,并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本人。未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四)考察和体检根据岗位拟聘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有人员考察、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考察、体检,但只能递补一次且递补人数不超过岗位拟聘人数。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统一组织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体检结果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五)公示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我单位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六)聘用及待遇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根据规定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到相应岗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为合同制人员,按照国家政策执行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五、纪律和监督(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国家药监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含3年内退休的处级以上退休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接受报考。(二)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须防范利益冲突。配偶、直系血亲等在医疗器械领域相关企业从业,并且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我单位、应聘岗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人员,不接受报考。所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我单位、应聘岗位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应聘人员,须在应聘时作出利益冲突防范承诺。在聘用后如相关人员调整工作业务范围,所聘人员须及时向我单位报告并做好相关利益冲突回避。(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招聘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或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或取消聘用,情节特别严重者予以追究相应责任。六、其他事宜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我单位网站有关本次招聘的信息。七、联系方式1.咨询电话:010-86452757、275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2.监督电话:010-86452761附件: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2024年度下半年合同制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doc 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应聘报名表(应届、在职).doc 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xls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2024年11月13日
发布时间:2024-11-14
北京卫人人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所属的北京卫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人民卫生出版社所属的人民卫生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主要负责卫生健康领域线上人才招聘、人才测评、人才培训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招聘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岗位名称岗位描述人数综合财务岗负责公司资金收付、银行账户管理工作;负责财务单据审核、归集、整理,会计档案整理、装订工作;负责发票开具、登记、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绩效考核、工资计算发放、人事档案存档等人事工作;负责相关统计汇总和报表申报工作;负责资产登记、调拨、清查、维修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二、招聘条件1.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2)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3)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其他条件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4)具备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执行力强,有较强抗压性。2.岗位任职条件(1)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相关专业;(2)思路清晰,逻辑性强,善于处理流程性事务;(3)有良好的独立工作能力和财务分析能力;(4)执行力和沟通力强,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三、薪酬待遇工资构成方式: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补贴(交通+午餐+取暖+防暑降温+住房等)。具体薪酬面议。四、报名程序(一)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1月18日(二)报名方法:请填写《应聘申请表》,以附件形式发送至xiangmu@weirenjob.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命名。(三)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四)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参加面试。联 系 人:车老师联系方式:010-60687239 附件:应聘申请表.docx
发布时间:2024-11-14
中华预防医学会是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领域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国性学术团体,是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的直属联系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一、招聘岗位及人数科普信息部工作人员1人。二、岗位职责及应聘条件(一)岗位职责1.负责策划科普、宣传及相关活动,撰写活动方案,参与设计相关宣传材料;2.负责有关科普项目申报、组织实施,以及有关沟通和协调工作;3.负责学会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新媒体平台的内容创作、生产加工、信息发布,以及有关活动视频的录制、剪辑等工作;4.参与学会对外宣传工作,建立维护与相关媒体的合作关系,保障信息发布畅通;5.负责部门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应聘条件1.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医学或新闻传播、中文、历史、哲学等相关专业;2.文字功底深厚,写作能力强、具有活动策划和协调沟通能力; 3.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4.热爱健康科普宣传及新媒体有关工作,熟悉健康科普有关热点问题和最新进展;5.具有健康科普、媒体宣传、新媒体运营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三、不予聘用情况(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四、招聘流程及待遇(一)自愿报名,经过笔试和面试后择优录取。(二)试用期及工资待遇按照学会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以上职位为聘用合同制,不解决事业编制及户籍关系。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1月26日前将个人简历、应聘人员信息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及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邮件标题请标注姓名+申请职位。通过初审的人员,将另行通知笔试及面试。联系单位:中华预防医学会 综合协调部联 系 人:于 杰,联系电话:010-84039879电子邮箱:cpma_rszp@126.com 附件:_应聘人员信息表(空).xls.xls 中华预防医学会2024年11月8日
发布时间:2024-11-08
一、招聘单位 全国医学教育发展中心 二、招聘岗位 项目技术支持、项目管理 三、招聘人数 项目技术支持2人,项目管理1人 四、招聘范围 校内外公开招聘 五、岗位职责 1.项目技术支持: (1)医学教育数智资源建设; (2)数据管理及分析; (3)其他项目协调与管理工作。 2.项目管理: (1)专家学会事务组织协调; (2)其他协调与管理工作。 六、应聘条件 1.项目技术支持: (1)硕士及以上学历; (2)统计学、流行病、教育技术、医学教育等教育背景,具备一定统计、数据分析与管理能力; (3)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基础医学等医学背景,了解医学生的基本培养过程。 2.项目管理: (1)硕士及以上学历; (2)医学、教育学相关专业背景,具有较好的项目管理、公文书写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英语特长者优先。 七、岗位待遇 薪酬面议,全职工作岗位,试用期1-2个月。 执行北京大学医学部劳务派遣制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提供住宿。 八、应聘程序 1.有应聘意向者,请将应聘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medu@bjmu.edu.cn,并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 2.初筛合格进入面试的申请人将通过邮件或者电话通知,未通过者恕不另行通知。 九、应聘材料 1.《应聘登记表》; 2.个人简历(含个人介绍、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其它附加材料。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10-82805509;电子邮箱:medu@bjmu.edu.cn 十一、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5日 十二、截止日期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应聘登记表.doc
发布时间: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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