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委属(管)医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管)医院,各有关医院:
根据《关于印发老专家服务基层健康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1〕39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老专家服务基层健康行动实施工作,现请你院配合做好老专家的组织和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动范围和所需专业
(一)行动范围
2024年度,“老专家服务基层健康行动”受援地为辽宁省、吉林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贵州省、云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9个试点省份以及湖南韶山的县域医共体和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二)行动时间
2024年度“老专家服务基层健康行动”时间为2024年8月至2025年3月。
(三)申报专业
根据行动范围各省申报的专业需求,2024年度需求专业单独发布。
二、老专家申报原则和申报资格
(一)申报原则
老专家申报按照自愿原则,在提出援助需求的省份和机构名单范围内自主选择援助地点和机构。
(二)申报资格
老专家年龄要求在70周岁(含)以下(身体情况较好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已退休,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临床经验丰富,业务精良、医德高尚、爱岗敬业、身体健康、甘于奉献。
三、老专家遴选程序
(一)医院组织动员本院退休老专家按需求填写专家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1),并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下属卫人就业网的“老专家服务基层健康行动信息服务平台”录入老专家信息并申报;
(二)老专家服务基层健康行动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及初步遴选;
(三)项目办根据需求和申报志愿,按照专业相符、就近优先、年龄优先等原则进行匹配,提出匹配方案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审定;
(四)匹配方案审批通过后,项目办通知受援机构与匹配的老专家联系,协商服务起始时间等具体事宜;
(五)受援机构与老专家签订服务协议;
(六)老专家上岗服务。
四、服务要求和保障条件
(一)主要工作内容
老专家在受援机构以日常门诊、临床教学、课题研究、科室建设指导为主,短期授课、远程会诊、学术讲座(报告)为辅,采取传、帮、带等方式,提高受援机构诊疗和科研水平。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提高基层地区中医药服务能力。
老专家每个支援周期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每周门诊教学时间不少于4次(每次半天),参与指导1项课题研究,组织开展若干学术讲座、手术指导等活动。
(二)服务时间
按照自愿灵活原则,老专家可在2024年度行动时间范围内与受援机构协商确定具体起始、结束时间。
(三)服务地点
老专家可在行动范围内,自行选择3个意向服务机构,在服从调剂的原则下,尽可能安排在第一志愿服务机构。
(四)待遇保障
1.老专家援助期间与派出医院的人事关系和退休待遇不变。
2.受援机构所在省卫生健康委协调解决老专家跨地区行医资格问题,确保老专家合法合规开展各项医疗服务活动。
3.受援机构根据自身财政状况和当地收入水平,给予老专家一定的薪酬补助。因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薪酬补助待遇略有区别。
4.在受援机构开展学术讲座、报告等劳务费或咨询费参照受援机构内部标准执行。
5.受援机构或所在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供服务期间的食宿费、岗前培训费、派出地往返交通差旅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必要的商业医疗保险费等保障性经费。
6.受援机构所在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当地情况合理安排老专家业余休养活动。
7.派出医院应提供老专家派出前一年内的体检报告。
五、老专家网上报名
(一)老专家网上报名工作,由派出医院指派院内部门专人负责,在卫人就业网(www.weirenjob.com)“老专家服务基层健康行动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第一次在平台填报信息的医院可与项目办联系用户名和密码。老专家服务基层健康行动信息服务平台操作指南可在网站自行下载。
(二)已经在平台注册过的老专家,医院需要重新选择意向受援机构和服务时间,并上传新的体检表。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医院应在医院离退休人群中广泛宣传,将老专家服务基层健康行动的精神传达到每一位退休老专家,积极动员老专家申报,倡导老有所为的退休生活模式。
(二)各医院在动员老专家报名过程中,如果老专家专业和本次印发的需求专业不符合,也可先为其注册并填写《老专家服务基层健康行动项目专家信息采集表》,项目办根据情况再次组织受援机构申报需求。此外,在医、药、护、技等岗位具备丰富经验的退休医务人员以及行政管理人员均可报名,相关资格根据需要可适当放宽。
(三)各医院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相关联络工作,于2024年6月28日前完成今年首批老专家网上报名工作,并将“联络员信息表”(详见附件2)发给项目办,后续有老专家申请报名参加行动的,可以直接与项目办联系。
项目办联系人及电话:
郑 宁:13811645019(微信同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联系人及电话:
杨添龙:010-62030531
附件:1.老专家服务基层健康行动项目专家信息采集表
2.联络员信息表
3.关于印发老专家服务基层健康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2024年5月27日
附件1
老专家服务基层健康行动项目
专家信息采集表
基本信息 | |||
姓 名 | 性 别 | ||
民 族 | 出生年月 | ||
技术职称 | 年 龄 | ||
专业名称 | 身体状况 | ||
常 住 地 | 联系电话 | ||
退休所在单位 |
工作经历(退休前10年): ****年*月—****年*月 单位 职务 | ||
意向援助机构排序 | ||
顺序 | 意向单位 | 意向时间 |
1 | 202 年 月至202 年 月 | |
2 | 202 年 月至202 年 月 | |
3 | 202 年 月至202 年 月 | |
是否愿意在选择的意向援助机构范围外进行调剂 |
附件2
联络员信息表
序号 | 姓名 | 单位名称 | 部门 | 职务 | 联系方式 |
附件3(略)
老专家服务基层健康行动项目-2024年度受援机构需求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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